今天去上一個工作坊,其實是理論研習加上個案研討,主題是:依附:精神分析學派。台灣雖然將attachment都譯成依附,但是依附的情感及行為表現是強烈的,強烈到就像戀愛的程度,所以主講人朱老師認為用"依戀"比較合適,即:依附+愛戀。我在成長過程中曾對幾位特定對象產生非常強烈的移情,用這樣的關係來補償或修補童年在依附關係上的缺損,有過這樣的經驗更知道種感受的強烈,所以這個論點我深表贊同。



主講人朱曉卿老師很年輕(甚至年紀比我小呢)但妳能感受到她的俠女性格和對個案的責任感與熱情,在聽講中間她談到這次回台二週,之前如何去安排和處理高依附個案的分離焦慮,我的熱淚滿眶,一方面我為她的細心和責任感而感動,彷彿我自己是受到她照顧的個案;另一方面我憶起和治療師在結案前長達數月的準備和安排,我的治療師陪著我一步步的去探索和經歷,我人生中很少擁有的,與親人般重要的人進行完整且美好的道別。

朱老師這次演講主要在說的個案類型,是針對美國的中國移民,為了生活不得不將孩子生下後送回中國給長輩照顧,在孩子較大時接回美國,但卻發現孩子出現很大的適應問題和行為偏差。而母親自己原生家庭帶來的依附缺損,也讓她面對這樣的孩子時更為無措,我們在會中討論著,如果非要送走孩子,多小才好?接回孩子呢,多大才好?還有,隔離的期間要做些什麼,祖父母又應該作些什麼,才能將孩子受到的斷裂感降到最低?

老師說(其實她也還在找答案),但理論上看起來是要送走六個月以前還沒有人我的分辨比較好;要接回,就要大點說得通事了較好;中間呢?祖父母最好要拿相片教認父母,也要告訴孩子他什麼時候會回家,而且這裏也會是他的另一個家,如果是像個案這樣遠度重洋,那還要先為他作點語文的準備;父母最好能時常回去探望(度海就沒法子了)不時打電話給照片或影帶什麼的;但實務上常見到的是,祖父母根本不想/捨不得送孩子回去,所以是不捨提的,而在中國,祖父母也不見得有能力為孩子預備出國生活的能力。

我記得相似的狀況,在Shirley Ma之前的演講中也提到過,她的個案中許多中年左右的個案長年憂鬱與自小到大強烈的疏離感,無法經營親密關係(愛人或家人),在華人中不少是可以追溯原因至童年期間與雙親的隔離,尤其在三四十年前那年代(其實之前也是吧),很多都是年輕人打拼把孩子留在家鄉給祖父母或外公外婆,甚至姑姑阿姨等照顧,有吃有睡有玩自己慢慢長大,倒不見得是缺少愛,只是面對與父母的分離(尤其有的狀況是,數個兄弟姐妹人只有某一二人被送離家庭)總有著"為何被送走/留下"的疑惑,然後送回家時又和主要照顧者--祖父母或外公外婆,再經歷一次斷裂。

想起以前我有個同學是和阿媽長大的,但是阿媽顧好幾個孩子實在無心細顧,就是有吃有睡,大孩子們放羊吃草,最小的她就是被放在圍欄裏幾乎整天,阿媽不是不愛,而是認為這樣最安全。雖然她知道爸媽是在工作,但是哥哥卻能留在家裏(勞務考量),妹妹也是(因為更小)和爸媽住,這讓她始終覺得自己不得人疼,缺乏自信,有些人際界線的問題。到小學時回到家裏住,和爸媽總有隔閡,希望被關愛但又不習慣,青春期衝突更大,住在家裏卻不常和家人說話,一直到三十歲時照顧父親的病老,為了抒壓而開始參加自我探索的課程追求成長,也因而學習對家人和自己的過去與個性接納諒解,才幸運地在父親過世前拾回親密的親情關係;在二段因不擅經營而結束的遺憾關係後,得以用新的方式和其中一位重新開始,邊走邊學。

童年親情斷裂不能說絕對有影響,每個孩子的個性和彈性還是不同,而且老師也提到照顧與相處的品質及頻率都有影響,但仍有可能影響到孩子的人格發展及人際相處模式。

我因為想了解自己的人際風格和處理親密關係的模式,二年前偶爾被依附理論所吸引讀了些文獻,多半集中在John Bowlby等二三位大師的論述,今天老師來了個全盤大放送,整理多位學者(各學派)對依附的論述摘要,在座的學員表示有多位在台灣並不熟悉,但整個聽下來脈絡清楚,只是資料太豐厚一時難以吐吞,但這給我們一張探索的地圖,讓我們可以上網和查書來看,最近為了寫報告和課業閱讀幾乎佔滿能讀書的心力,這張地圖我將留待寒暑假慢慢的去探索消化。

聽完之後緩步的走到捷運站,回味著個案也感受著充實,想著老師說:面對個案的依附行為表現,也要覺知自己的依附型態和反移情。覺知讓過去的經歷或創傷會讓你變得更能同理他們的強烈和掙扎,又想要又推開的矛盾。因童年依附缺損而行為偏差的孩子們,其實不壞也不怪,只是還沒有找回愛和信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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